各办公室、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规范校园媒体建设,促进校园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现对青岛基地相关的网络媒体平台进行统计和规范,要求如下:
1、各办公室、各教学单位及学生社团已开设并运营的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QQ公众平台、抖音等新媒体),需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国家产教融合青岛基地校园媒体建设备案审批登记表》以书面形式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表需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报送。
2、计划新开办的媒体平台应按照《建设备案审批登记表》提前15个工作日向所属办公室申请,并向综合管理办公室报备,审批通过后,方可开通运行。任何个人不得以青岛基地以及其他校内单位名义申报、运营各类公众号或开发移动客户端。
3、校园媒体建设管理严格遵循“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教学单位要对所管理的微博、微信团队等各类自媒体管理运营团队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责任体系、落实工作队伍、完善发布审核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4、各办公室、教学单位开展清查与自查,梳理好各类自媒体情况,统一申请和管理机制,调整合并建设、运行,集中主要力量打造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平台。若发现存在冒用本单位或组织名义的新媒体平台,及时提请综合管理办公室协商处理。
5、校园媒体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围绕国家重大政治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进行宣传。平台内容发布应使用原创性的音视频素材、编辑配图、创意配图以及本单位、部门现场拍摄的各类图片。不得刊载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及社会敏感问题的信息。
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